浙江李双余律师事务所

lyxdrawi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 正文

不合格工程危害社会,其法律后果是?

2011-06-19 09:38:47 来源:李双余


不合格工程危害社会,其法律后果是?

来源:未知 作者: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大家都在看

    李双余参加《婚姻法解释三》研讨

    《婚姻法解释三》公布后,全国各界反响强烈。杭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日前召开了《婚姻法解释三》研讨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